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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6人

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2-12-14 来源:网络

202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6人

(2022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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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补充龙华区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于近期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春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三批次)》(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表》)。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表》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若报考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21日之后出生)。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入职。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网上报名时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以于每天8:00-20:00登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相应考点资格初审当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允许线上修改2次岗位及现场修改1次岗位,现场要改报岗位的应取回报名资料并在网上重新报名等待审核。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考点城市结合招聘需要和疫情防控情况在现场资格审查前三至五天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及“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2招聘”栏目(下同)。

  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按时参加相应考点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5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5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0:00后在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及“龙华教育”公众号公布。

  2.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需上传个人登记照);

  ②身份证;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初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④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⑤个人相关荣誉证书;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专业能力展示视频,评委将根据视频进行专业技能评分;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参加现场专业能力测试,请准备好测试用具;

  (3)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4)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5)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

  入围体检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之内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21日。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拟聘人员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龙华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

  龙华教育—资讯速递—2022招聘

  (七)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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