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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市第二批应届生落户时间,应届生落户材料全攻略!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0-27 来源:网络

2020上海市第二批应届生落户时间,应届生落户材料全攻略!

(2020上海市第二批应届生落户时间,应届生落户材料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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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应届生落户又出新政,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2020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第二批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31日。不要错过了!

  

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

  

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

  

错过了第一批落户时间的同学,第二批落户可千万不要错过了!

  

2020年9月23日应届生落户有出新政策,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流高校建设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可以直接办理落户。这些同学想要办理应届生落户的,可以以第二批应届生落户时间办理。现在就可以准备起来了!

  

一:《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说明:

  

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并须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

  

二:《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材料说明:

  

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材料说明:

  

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材料说明:

  

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如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成绩单

  

材料说明:

  

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外语等级证书

  

材料说明: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所学专业属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且外语课程合格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免予提交(注:外语材料对于大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属于必备材料)

  

七:计算机等级证书

  

材料说明:

  

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文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专业本科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须提供“一级”及以上证书,理工科(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证书。

  

可免予提交计算机证书的有以下几类:

  

1.研究生毕业生;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且相关课程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3.免予此项要求的其他本科专业毕业生(本科2013年前入学的专业

  

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本科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专业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

  

八: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的,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20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连续12个月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九: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材料说明: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包括: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

  

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十: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材料说明:

  

学习期间作出重大贡献的或者实质专利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

  

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

  

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十一: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的,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

  

十二: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材料根据相关情况提供:

  

1.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因“支边”“支内”户口由上海市迁出

  

2.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

  

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已婚且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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