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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政策再放松:在沪高校和外地“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24 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政策再放松:在沪高校和外地“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上海人才政策再放松:在沪高校和外地“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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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周淑仪

  

6月28日,上海市教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附件一同公布了《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这意味着,在沪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除博士毕业生和2020年开始试点的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四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外,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沪所有研究所、高校以及外地“双一流”应届硕士毕业生皆可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此外,《办法》新增“重点区域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导向要素,明确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根据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方微信发布的《通告》,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中,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

  

今年,上海则将上述直接落户范围扩大至应届本科毕业生,落户重点区域除了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还新增了南北地区(即宝山区、金山区)重点转型地区。

  

“符合基本申报条件”意味着落户申报过程中依然要满足《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用人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两方面的具体申请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对应届毕业生来说,需要确认用人单位落户资质并以应届生身份在上海就业,一旦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后无法再以毕业生身份办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等其他方式落户。

  

根据《办法》,用人单位按流程进行申报后,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此外,今年的居住证积分规则也有所调整。

  

据了解,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与去年相同。但今年用人单位的打分升至7分,比去年的5分多了2分,降低了门槛。

  

放宽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上海6月以来留才揽才的又一有力举措。

  

今年6月7日,上海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进一步放宽留学生落户政策: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上海工作后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6月15日起,上海推出“潮涌浦江再启征程”——2022“海聚英才”系列活动,面向全球英才发布了大力吸引集聚人才助推经济恢复重振若干政策举措和202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九大行动,行动包括重点区域聚才行动、落户政策留才行动等,赋予各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推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在上海就业。

  

今日发布的《通知》指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优化服务,聚焦重点产业,聚焦重点区域,聚焦基础研究领域,优先满足用人需求;围绕上海打造更高水准的文化地标集群、更高人气的文化交流舞台、更高能级的文化交易平台,优先保障用人需求;面向扶持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关键性岗位以及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卫生、农业技术等公益性岗位和其他特殊岗位,重点保障用人需求。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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