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个税与社保的四个总结
(退休返聘人员个税与社保的四个总结)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称的“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除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外,取得所得在个税上根据两种情况在2018年10月到12月分别按照劳务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开始,属于“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正常退休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根据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因此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退休员工从原单位取得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是否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退休人员是否再缴纳社保
除工伤险外,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其他社会保险。部分省份不允许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险,部分省份还是允许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险,比如《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退休返聘人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内容
- 上海居转户落户申请,税单审核过程中能审出来的几个常见问题
- 上海居转户落户过程分享~2
- 上海退休人员每月医保返款有多少?比在职人员多吗?有300元吗?
- 注意!跨省换工作,社保怎么办?简单3步,教你社保转移接续手续
- 你还在为上海落户交钱排队?看了这些不再花冤枉钱
- 闵行人,本月起,看病配药可以用医保家庭共济资金了
- 多地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对参保人有哪些影响?一文解读
- 上海居转户新政
- 发放购房补贴1500万元!上海这个区大部分可享自贸区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
- 上海居转户现行政策:可用的中级职称有哪些?
热门文章
- 上海缴满10年社保,再转到其他省份,可以按上海的退休金发放吗?
- 异地申办优待证,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有的需要另两样材料
- 半价优惠落户上海!这个最便宜的落户方式你知道吗?
- 个人住房公积金如何从上海转移到外省?
- 想落户上海,但是公司总是按最低社保缴纳,怎么办?
- 2019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详细材料清单
- 临港发展新形势,前景明朗,落户上海新选择
- 上海居转户个税缴纳问题,上海落户个税缴纳要求?
- 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能给家人用了,赚还是亏?
- 上海户口对沪漂们来说是“必需品”还是“奢侈品”?
最新文章
- 厉害了!千万别小看深户,在深圳没它真不行!
- 2022年!落户深圳还有机会吗?
- 深圳福田区支持私募政策调整:最高千万元落户支持等暂缓执行
- 一篇文让你彻底搞懂香港身份&内地户口的关系!
- 好消息!深圳全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可以提取公积金啦
- 办理深圳户口最爱问的8个问题
- 入户深圳福利来了,你确定不领取吗?
- 深圳先进院、深理工这些学子就业去向明确 近半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
- 深圳成人教育学历对入户的帮助
- 42位人才入围!深圳今年第三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名单出炉
推荐资讯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何入深户,该不该入深户
- 老板绝不会告诉你的事,原来非深户员工也可以买一档社保
- 员工的户籍发生变化的,单位应如何处理?
- @广东省内户籍的朋友们,这份专属落户指南请查收
- 2018年调深户,夫妻随迁最新细则,老铁心照了!
- 2020深圳创业补贴领取条件
- 重磅!深圳调控升级,深户买房亦需3年个税或社保,且落户满3年
- 45岁以上可以入户深圳吗(深圳入户条件2022新规定)
- 孙卓决定回深圳,生父担心户籍会影响高考,相关部门这样回应
- 想入户深圳,是不是可以直接通过公司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