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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周口市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0-17 来源:网络

2018年河南省周口市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2018年河南省周口市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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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2018年河南省周口市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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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为全职引进的人才政策和柔性引进的人才政策。全职引进的人才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工作协议,其中A类、B类、C类人才每年在周工作时间分别不少于6个月、8个月和10个月,D类、E类人才全年在周工作;柔性引进人才是指以不调动工作关系、不迁移户口为前提,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的原则,向聘任单位提供智力服务、技术劳务等的人才流动和智力引进方式,时限可长可短。

  

(二)全职引进的人才并落户到本市享受以下政策:

  

1.安家费。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安家费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D类、E类人才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副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的本科生分别给予安家费25万元、22万元、20万元、5万元、2万元。安家费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生活津贴。引进人才到企业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时间,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三年内每人每年生活津贴12万元、7.2万元、3.6万元;引进的D类、E类人才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副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的本科生、一般院校本科生分别给予三年内每人每年生活津贴3万元、2.64万元、2.4万元、0.96万元、0.6万元、0.36万元。

  

上述刚性引进人才的各项津贴发放以引进人才(团队)与引进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前提,连续发放3年,每年底统一登记一次,公示后据实下拨,引进人才(团队)中途终止协议的按照当年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三)柔性引进人才的劳务报酬、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协商议定,市人社局综合评估柔性引进人才的服务期限、在周实际工作时间、产生效益、合作前景等情况,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在我市工作的省博士服务团成员,享受相应的生活津贴待遇。

  

(四)引进人才是夫妻关系的,安家费高的一方全部发放,低的一方发放50%;双方层次相同的,一方全部发放,另一方发放50%。

  

(五)启动资助。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在周口创办企业,经综合评估项目预期产值、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按不同层次给予50万元—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A类、B类人才在周口领办或创办企业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给予1亿元启动资助。

  

(六)职称评聘。引进到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的,经省职改部门资格确认后,予以承认;符合条件即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用人单位职称结构比例的限制,直接予以评聘。

  

(七)家属安置。对刚性引进的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及已到退休年龄的父母、岳父母可随调随迁。配偶在原单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的,由人社和编制部门在空编单位协调调动工作;配偶原无工作单位有工作意向,符合就业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由人社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暂时无法安置的,两年内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津贴。A类、B类、C类人才家属安置实行“一事一议”。子女需在本市就读的,按照本人意愿,由教育部门予以优先安排优质教育资源。

  

(八)医疗保障。积极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享受优先检查、优先治疗,每年提供一次个性化免费健康体检,住院治疗时可由定点医疗机构优先安排。

  

(九)积极搭建平台引才。大力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吸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知名高校博士进站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提升各类人才平台和产业平台对高层次人才的承载能力,依托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大专院校等建立创新创业基地;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产学研对接平台,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大中型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专业孵化器及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为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办理“周口英才卡”,本人凭此卡在周口境内可享受一站式服务:一站(人才办)受理,三方(人才办、所在单位、提供服务单位)保障,多点(教育就学、卫生医疗、交通出行、人才公寓、证照办理)服务。在市委人才办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在卫计委、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专员,在教育局设立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专员,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高层次人才办理证照服务专员,在人社局设立高层次人才人才公寓、职称申报服务专员等,高层次人才遇到问题既可以和人才办人才服务专员直接联系,也可以和所在单位以及所需要服务单位的人才服务专员直接联系,确保各种服务无缝衔接,及时有效。企业引进的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其人事档案可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管理。“周口英才卡”每年底到市委人才办登记备案一次。

  

(十二)在中心城区四区(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港区)按照国家相关机构编制政策,探索设立科技创新研究机构,按照“特需特办、人留编留、人去编销、职数专用、从严控制”原则,探索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凡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中心城区四区创新创业,可按现行政策在科技创新研究机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对引进的不具有事业单位身份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把人事关系保留在科技创新研究机构,使用专项事业编制。

  

(十三)住房安置。在中心城区四区(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港区)有计划地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分层次安排各类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解决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暂不能入住人才公寓的,由用人单位采取租赁等方式提供人才住房。

  

(十四)凡来周应聘面试者,给予一次性交通住宿就餐补助,省外人才500元/人、省内人才300元/人。

  

来源:易考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编辑:[Jun]【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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