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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哪些材料,附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2022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9-16 来源:网络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哪些材料,附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2022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哪些材料,附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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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的社会,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很多人读大学之后留在大学就读地,也有很多人到更远的地方闯荡。外地人在一个城市中,往往会感受到外地户口带来的一些不便,很多在外工作生活的人,想要把户口迁移到所在的城市,人才引进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那么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哪些材料?本期网小编带来了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2022!希望对你有一定帮助!

  

  

  一、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引进人才申请上海户口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

  

  (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明;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任证明;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或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二、人才引进落户上海条件2022

  

  人才引进落户的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4、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人才引进落户的具体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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