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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酒泉市金塔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公告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8-07 来源:网络

2022年甘肃酒泉市金塔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公告

(2022年甘肃酒泉市金塔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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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专业(技术)类人才2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2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文件中规定的规范名称为准。

  

有以下情形的按对应要求执行:

  

1.因参考目录不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需求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相近,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2.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4.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5.应聘县直教育系统的研究生在本科段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所列专业一致的,允许报考专业要求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岗位。

  

6.应聘县直教育系统人员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学历教育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报考学历教育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岗位,获取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虽然一致,但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允许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酒泉市及所辖县(市、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10.学业成绩单中有两门及以上必修课补考记录的(因学校选派参加有关活动、有关工作或因病请假缓考、延考且学校出具证明的除外);

  

11.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本次引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2022年9月27日9:30-11:00,在中山大学南校区进行“才聚酒泉·筑梦飞天”专场引才宣介活动。11:00—18:00洽谈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报名。

  

2.网络报名。2022年9月27日9:00至10月12日18:00,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发送主题为应聘者本人姓名+岗位代码,附件为压缩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2023年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

  

(4)无专业技术(技能)职称资格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业绩成果证明、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7)甘肃“鼎立信”(失信人查询记录。

  

(8)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金塔县委组织部、金塔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教育系统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面试,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面试有关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金塔县委组织部、金塔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参加面试考核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考核通知书》(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管理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先核减引进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至1:1,但降低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低于8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确定引进对象。县属事业单位从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和备选人选,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意向性协议。

  

(五)体检。县直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提交县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县属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过程资料最终审核把关。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社局报告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金塔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符合《金塔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进管理办法(试行)》(金办发〔2022〕11号)和《关于加强全县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金办发〔2022〕130号)相关条款的,兑现相应待遇。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引进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宣介会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金塔组工网(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0937-

  

金塔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937-

  

附件1: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3:金塔县2022年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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