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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落户 急需型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十问十答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02 来源:网络

天津落户 急需型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十问十答

(天津落户 急需型 天津人才引进政策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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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十问十答如果你对天津人才引进和落户一无所知,就来看看吧。

  

1.通过人才引进,人才落户集体户后,如何办理亲属登记和新生儿户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才集体户是指流动人员的户口,与个人档案一起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此人。对所在单位无集体户口,不具备独立户口或落户条件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人才集体户仅通过人才政策的出台,为落户天津的人才提供过渡性集体户籍服务管理。落户后因引进人才产生的亲属、出生登记等户籍事项,人才集体户不予办理。

  

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可将户籍迁至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天津市的法定固定住所,由亲属避难,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

  

2.在天津工作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吗?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第一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学术级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否在天津工作不是定居的条件。

  

3.人才入驻网上申请的具体流程,什么时候开放?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符合学术人才、合格人才、技能人才、创业人才资格之一的引进人才,登录天津市公安人民网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端(APP),在线申请结算,公安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经考核合格,落户本人或其配偶名下产权房、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之一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搬迁手续。人才引进联合考试窗口办理手续;无就业单位的人才来津,在华北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已入驻并备案,可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搬迁手续。

  

《天津市引进安置人才实施办法》自2018年5月11日起实施。

  

4.人才引进新旧政策如何衔接,租入驻政策是否还在执行?

  

《天津市引进安置人才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租房政策仍在执行,人才将落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集体户内。

  

5.合格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创业型人才谁来鉴定,在哪里,如何鉴定?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合格人才包括: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者;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专业资格。

  

技能型人才包括:在天津用人单位就业,高职院校毕业工作满1年,或中职院校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术员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专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岁。

  

创业人才包括:来津创办企业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导向,企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以上的企业家元。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咨询电话。

  

6.学历人才、合格人才、技能人才、创业人才、紧缺人才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办公室在哪里?

  

天津落户 急需型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申请流程:

  

(一)引进符合学历人才、合格人才、技能人才、创业人才资格之一的人才,我登录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市公安”手机端(APP)天津落户急需型,在线提交结算申请,公安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经审查,选择第二条前三款在居住地落户的,到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搬迁审批手续;居住地在第二条第四款的,可以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搬迁手续。

  

(二)已被认定为直接推荐资格的龙头企业,如引进符合急需人才条件的,企业人力资源部将提出急需人才名单引进,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字落户。推荐信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批准后出具急需人才证明;人力资源部企业部门或人才本人按上述入驻申请办法在线提交相关资料,并持申请材料向拟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办理联合审核窗口搬迁手续。

  

所有引进人才,领取搬迁许可证后,应先回原地办理迁出户口手续,再到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一)学术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符合条件的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技能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天津市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四)创业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五)急需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区人才办出具的急需人才证明。

  

除上述材料外,人才引进人员还应提供相关材料:若落户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的合法房产证配偶;落户本单位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单位集体户主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入驻市、区人才集体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天津落户急需型,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7.引进人才需要收费吗?

  

根据《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第五条,区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负责服务窗口三方联合审核。安置和搬迁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8.目前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无法访问,如何解决?

  

由于目前申请者众多,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系统正在升级中,人才引进申请可通过“天津市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和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办理。“天津公安”手机APP。未通过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申请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合审核窗口。

  

9.人才绿卡“A、B、C”政策是否继续?

  

人才绿卡“A、B、C”仍按原政策执行。

  

10.《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发布,在哪里可以找到?

  

《天津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以上是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十问十答的全部内容。落户政策频道为您提供天津人才引进落户信息,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责任编辑:滨海新区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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