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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居转户新政调整点!社保需要怎么缴纳!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9-07 来源:网络

2021上海居转户新政调整点!社保需要怎么缴纳!

(2021上海居转户新政调整点!社保需要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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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落户政策放宽

  

【老政策】临港新片区在经新片区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新政策】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

  

张江科学城落户政策放宽

  

科学城位于上海市中心城东南部。根据2011年上海市政府批复,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的用地面积约75.9平方公里。

  

这里主要聚集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国家量子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此次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社保要求放宽

  

【老政策】最近连续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

  

【新政策】是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

  

大家别看连续和累计只是两个字的不同,可对于很多人的意义重大,累计的意思是只要年数叠加在一起足够就行,可连续是一直,不能中断。

  

如果中途换工作断过社保,那就需要重新累计连续4年,但现在只需要累计满足4年36个月就可以。

  

市场化标准怎么理解?

  

第四条里面的达到一定的市场化标准是指什么呢?什么是市场化标准,那上海的人口众多,而上海是中国的经济大省,用什么来衡量上海的人才最合适呢?

  

那自然是用经济水平,所以7年居转户,市场化评价标准,这个就是我们一直的要求,有中级职称或二级职业资格的,需要前四年一倍、后三年1.3倍,社保和个税相匹配。这也是为之前的社保具体要求,进一步正名。

  

居转户社保缴纳要求

  

上海居转户社保要如何缴纳:

  

2020年7月开始,社保基数一倍是9339/月,那么怎么缴纳才能符合落户上海的标准呢?(两倍:,三倍:)

  

1、无中级职称-前四年要达到一倍,后四年要累积36个月达到两倍(都是可以累积的)总共需要七年。并且注意要逐步提升哦,不能跨度太大,不然会出现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2、有中级职称-前四年要达到一倍,后四年累积36个月达到1.5倍,总共需要七年,也是要注意逐步提升的。

  

3、高级职称-连续12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两倍,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4、社保和个税要匹配,并且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要一致。

  

5、职称和岗位匹配

  

中级职称需要满足2.4.5条

  

高级职称需要满足3.4.5条

  

社保的缴纳都需要在持证期间,毕竟居转户是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注意:新政策里面说的近四年累计36个月达到两倍,居转户七年两倍的改动不是说你只需要近四年有36个月达到两倍就可以了,七年的限制还是没有取消,只是针对这点放宽了一些,不是说只需要看近四年的社保就可以了,还是需要七年,因为年限没有取消。

  

以下是居转户新政策原文:

  

沪人社规{2020}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本市转办常住户口政策(以下简称“居转户”)通知如下:

  

1、聚焦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在现行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更为宽松的居转户评价标准,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一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各类人才,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推荐表样式见附件),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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