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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10-29 来源:网络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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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好润积分落户【政务保障】上海好润马老师

  

(上海人才中心人脉关系办理居住证积分120分解决积分疑难居转户优先排队上海落户加急快速)

  

上海积分120分细则

  

  

1.怎么估算个人居住证积分分值?目前标准分值为多少?

  

答:请至(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下方—人社服务-积分管理-“积分模拟打分”进行模拟打分。符合积分申办的标准分值为120分。

  

2.紧缺专业、高级工种有哪些?

  

答:紧缺专业目录:

  

高级工种目录

  

3.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4.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之前,已办理过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已办理过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后,将默认已达到120分标准分值。

  

5.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是多久?

  

答: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正常情况下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为期一年。居住证到期后,居住证积分失效。居住证续办后方可续办居住证积分。

  

6.居住证积分单位注册登记

  

答:

  

一、申请前提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7.我们单位注册地在松江区,但是办公地点在徐汇区,是否可以至徐汇区或者其他区县办理积分事宜?

  

答:只能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不能在徐汇区或其他区县办理。

  

8.请问,介绍信上的办事人员与积分系统内单位联系人不是同一人,是否可以代替网上联系人至区人才中心办理积分事宜?持证人本人可以凭介绍信来帮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事宜么?

  

答:不能代替办理,必须由网上联系人来办理积分的相关事宜。如网上联系人已调岗或离职,不能至区人才中心现场办理,可将单位系统内的联系人修改或增加,“提交”完成后按照单位系统内红颜色的提示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审核后,就可由新的网上联系人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持证人本人不可以凭介绍信为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如持证人本人为网上联系人,则由其主管领导(也必须为网上联系人)或法人代表为其办理积分事宜。

  

9.我们单位信息有变动(例如联系人更换、法人更换、经营有效期更新、联系地址变动等),如何操作?

  

答:请先用单位账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修改单位信息”,修改所需变动的内容,修改完成点击“提交”按钮,然后按照单位系统内右上角显示的红颜色提示至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变更审核事宜。只要单位系统内信息修改了都是无法进行任何积分相关操作的,必须携带“单位注册审核”的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10.我已经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好《上海市居住证》,为什么无法在网上申报积分申请的信息?

  

答:申请人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10-15天内相关信息导入居住证积分系统后,方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网上申报积分申请信息。

  

11.请问首次积分申请,个人如何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

  

答: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单位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填写积分申请信息后,由通过注册审核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审核其信息,并于3—5个工作日后由网上联系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

  

12.我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能证书能不能申请积分?

  

答:可以。但前提是外省市取得的技能证书必须先在本市申请职业技能复核,详细的操作方法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积分管理-办事指南-《关于居住证积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人员申请职业技能复核的操作办法》:复核通过后,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需与工种以及所聘岗位相符方可积分。

  

13.我是集体户口,只有个人信息页没有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怎么办?

  

答:集体户口的可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即可。

  

14.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即将到期,是否还能办理居住证积分?

  

答: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但由于新办需要核定档案及学历,所以新办建议提供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劳动合同。

  

15.我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申请积分由哪家单位来办?是否需要提供派遣相关材料?

  

答:属于派遣性质的请由派遣公司办理,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单位与办理人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注意劳动关系、社保缴费单位、报税单位均需保持一致方可办理。

  

16.我的学历并非是全日制毕业的,是网络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学历原件送至市相关部门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就可计算积分。

  

17.我的学历是专升本取得的,是否只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答: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历均需在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18.我的毕业证书是部队院校取得,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部队院校取得的证书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军官证方可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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