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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积分不达标也能入学?只有这几类人可以!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8-29 来源:网络

没有户口,积分不达标也能入学?只有这几类人可以!

(没有户口,积分不达标也能入学?只有这几类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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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没有户口,积分不达标也能入学?只有这几类人可以!

  

厦门各区的小学招生意见中,

  

都会有一条是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里面就包含了这些信息,

  

来看一眼

  

你是不是符合的呢?

  

当然今年的政策还没下来

  

这里的只能作为参考

  

都有哪类人?

  

思明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

  

3、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

  

4、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属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湖里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受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适龄子女。

  

3、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

  

4、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5、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集美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入学

  

3、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入学

  

同安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3、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

  

4、“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非本区户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5、“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6、台胞子女

  

7、驻军子女

  

海沧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人员子女

  

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

  

翔安区

  

1、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2、人才子女入学

  

3、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材料

  

按照2017年的政策,小幼先大致的分为两大类,港澳台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儿童(如人才、军人子女等)

  

01

  

港澳台华侨及外籍适龄儿童(六区)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居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二、台胞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三、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办事通知一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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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思明区

  

一、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

  

于6月1日至6月25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二、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

  

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的要求和程序办法执行,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三、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属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湖里区

  

⊥1110⊥

  

受厦门市、区表彰的“见义勇为”者的适龄子女。

  

1.市政府或区政府出台的表彰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受表彰者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1110⊥

  

厦门市湖里区“550”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

  

1.“550”高层次引进人才审批表;

  

2.“550”人才及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11   

驻厦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1.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2.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1110⊥

  

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

  

1.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2.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都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集美区

  

一、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供材料

  

1.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留学人员工作证”、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或能确认身份的文件)原件、复印件(2份)A4;

  

2.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2份)A4;

  

3.在厦居住证明(在厦购房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厦租房的提供租赁合同和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A4;

  

4.持有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厦门市引进人才优惠证”的重点引进人才子女择校的应提供书面申请,简要介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子女的自然情况及选择就读的学校原件、复印件(2份)A4。

  

、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供材料

  

1.军人所属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汇总并在部队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的优待军人子女公示名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优先照顾对象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汇总报省军区政治部确认并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军人子女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子女本页)、军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复印件(2份);

  

3.军官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同安区

  

一、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详细说明人才引进时间、和要求升学的校名);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重点人才引进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二、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暂)住证、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规模以上企业”中的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非本区户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区经贸局出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6.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薪资证明材料(2017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8.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6年)

  

四、“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

  

1.申请表

  

2.荣誉证书

  

3.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五、台胞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六、驻军子女

  

1.申请表

  

2.监护人要求照顾招生的申请书

  

3.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4.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5.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各类申请表格电子版会在各教育局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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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一、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入学,于6月1日—6月23日向翔安区教育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翔安区教育局核查后统筹安排就学。

  

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海沧区

  

⊥1110⊥.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人员子女家长须于5月25日-6月2日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进行网络报名。6月13日-6月15日,家长提供《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7)、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或文件、家庭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至海沧区教育局(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进行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给予统筹安排入学。未在海沧区办理居住证的,应予网络报名前至派出所办理。已在海沧区购置房产的,应在网络报名时填写该房产产权证号或购房合同号。

  

⊥1110⊥.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对象是指已办理家属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中,以下对象可以给予优先照顾的待遇(以下简称“优先照顾对象”):

  

(一)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含一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包括:在上述区域和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现役军人的子女;

  

(二)烈士子女;

  

(三)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警察的子女;

  

(四)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的子女;

  

(五)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平时荣立二等功”系指按照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作战部队”系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优待条件所指的三等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不含集体功和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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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厦门旅游年卡

  

图片:厦门旅游年卡

  

编辑:岑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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